各学院: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宁工发〔2021〕128号)和发规处《关于开展学校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工规划〔2021〕2 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设备采购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备采购类说明
设备采购类项目包含全校性公共教学平台、实验室建设项目、产教融合等项目。包干经费之外的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均需要申报。
二、申报办法
项目负责人填写《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院统一汇总后将申报表(一式二份)交至设备处,并将电子申报表发送至门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三、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交至设备处。
联系人:门士锋 电话:87601618/656637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