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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的通知

2019年11月07日 08:48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甬党发〔2019〕64号文件、甬教安体〔2019〕295号文件精神,提高实验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结合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现就专项培训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3:30

二、培训地点

东校区阶四202教室

三、培训主讲

江北区消防大队胡队长

四、参训人员

  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见附件)、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学院研究生。


附件:实验室参训人员名单


科技处  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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