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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电子类固定资产回收的通知

2021年05月11日 10:3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18-2019年的非电子类固定资产回收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21年5月18日前按附件1-1和附件1-2上交纸质件和电子件至设备处肖敏红。

能集中回收的非电子类固定资产在备注栏打“ ”,部分固定资产回收确实有困难的或者是属于无形资产类(如软件等),请备注不能回收的原因。原则上附件清单中的资产都须清点回收,除特殊情况外(如巨型设备不易搬移等情况),每个学院和部门的非电子类固定资产须集中存放在同一地点,不可多处,以便回收公司现场勘察和最终回收,谢谢合作。

咨询电话:肖敏红87616056,664439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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