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
宁工实字〔2013〕5号
关于对2010至201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近几年我校实验室的投入不断增加,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加强对我校实验室建设的管理,我处近期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0年至201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实验室。
二、验收依据与标准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
(二)《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
三、验收办法与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受验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估。
(二)验收分实验室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情况(限时15分钟),内容主要是项目组织落实情况和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效益评价。 2、查阅项目资料与档案:建设项目申报书、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详见附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报告、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是否齐全;实验开设记录等。
3、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存放地是否在该实验室,帐、物、标签是否一致,配件配套情况等。
四、验收时间安排
拟安排在二〇一三年十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在10月11日前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和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通过数字宁工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陶建国,联系电话:87616058(605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9月18日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
主题词:建设项目验收
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13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