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浙江省教育厅通知,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6月中旬对我校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的函》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迎查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2日至6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专家组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2、实验室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和运行情况;
3、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电子电气和机械安全等情况;
4、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情况;
5、实验室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台账整理汇总和现场检查。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迎查准备内容》自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整理汇总和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并于6月6日前将各项工作准备情况反馈至设备处龙培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2、复查阶段(6月8日-6月9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结合各学院(部门)安全迎查准备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31日